指揮中心宣布:居家「快篩陽」符合病例條件 醫師籲「3點」改善快篩亂象
有鑑於本土疫情有迅速升溫之趨勢,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於5月5日修訂新冠肺炎病例之定義,表明居家隔離者或自主防疫者,於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型快篩試劑時若檢測為「陽性」、且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符合「病例條件」,並自5月12日起開始實施。指揮中心也表示,居家隔離者於「3+4」期間(3天居家隔離、4天自主防疫),若使用快篩試劑檢測結果為陽性,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,並應進一步透過「遠距門診醫療」(可使用『健康益友』APP或聯繫鄰近衛生局/衛生所安排),由醫師協助評估快篩陽性結果。個案若與醫師達成共識,以醫師所屬之醫療機構通報,並透過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。